
在大学的时候,皇后有个地方吃火锅,可以是说很贵,一个人要十八块钱,如果十个人就送多一个人。所以那时大家都要凑足十一人才去吃,当然比较有钱的朋友就不需要这样子做。可是,那时的我真的觉得十八块吃一餐“很贵”。
现在,工作了,常常要与同事朋友一起出去吃,STARBUCKS,“MAHATEN” FISH MARKET,FLAME等。前几天,去了槟岛的酒店吃自由餐,又用了五十多块钱。惨了,我的薪水在工程师界里算很少了,再这样下去,真不知如何存钱。那天,老板还告诉我说,有一种雪糕叫什么“哈甘得仕”,两个人去吃,要六十多块。在什么“老鼠岛”那里。
其实我很想找女友的,也拜托很多人介绍女友给我认识,可能自己差或有问题吧。朋友都不敢介绍,到现在还是单身。可是,如果女生要我请六十多块的雪糕,我想我还是单身比较好。





我想你还是单身比较好...省钱...
Comment by honglee — May 3, 2007 @ 10:42 pm
nice shirt…
Comment by Ngan — May 4, 2007 @ 1:36 am
很多人都问我为何有这件衣服,我说是朋友送的。然后,他们就会说是女朋友送的。我说不是,是男的。可是很少人相信。所以过后有人再问,我还是说朋友送的,但如果被误认为是女友送的,我也不会解释了。
Comment by 礼胜 — May 4, 2007 @ 6:41 pm